第339章 律师函不能当午饭吃(1/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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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屿把正式询问函寄出去的第二天早上,钱志远没有回函。
于星柠是在工作室刷手机的时候看到的。
一个财经类自媒体账号发了一条推文,附了一份律师声明的扫描件。
声明的落款是钱志远委托的律师事务所。
声明内容只有三段。
第一段,本人钱志远从未参与任何档案系统的篡改行为。
第二段,近日网络出现不实言论,将本人与所谓档案内鬼事件关联,严重侵害本人名誉权。
第三段,本人保留追究相关传播者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于星柠把手机递给闻屿。
闻屿看完,把手机放在桌上。
我们什么时候公开指控过他篡改档案?
于星柠摇头。
没有。
工作室没发过任何声明,你的律所也没有。
闻屿靠在椅背上。
他的律师函回应的是一个不存在的指控。
我们寄的是正式询问函,问的是截图来源和顾问合同的签订经过,没有用过这个词。
于星柠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那条推文的评论区。
评论区已经吵起来了,有人说瀚星在搞事,有人说钱志远被冤枉,还有人在问于星柠什么时候回应。
她把手机翻过去扣在桌上。
闻屿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。
不回应。
他声明里否认的事情我们从来没说过,我们跟着接话,等于帮他把一个不存在的议题变成真的。
于星柠点了下头。
那我们发什么?
闻屿想了想。
只发一条。
档案代管库b-0042号箱体的保管期限已由代管库方面核实并恢复为原始登记的六年,恢复操作由代管库负责人执行。
事实说明,不带任何评价。
叶蓁从隔壁房间走过来,手里抱着一沓报销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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